最近實在很討厭不守信用的人

收案被放了六次鴿子 = =
上次班遊一堆人突然說不去
吃個飯也突然不能來
簡直就是讓人氣憤又很掃興

因為"在乎"所以才一同邀約吃飯或出去玩
如果不想去事先就不要答應
免得到時後突然不能去搞得大家都很掃興
不過也是因為"在乎"
所以應該體諒並關心不能來的原因
可是如果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
那這個朋友還需要在乎嗎?

還有一種人因為"不喜歡"而選擇遺忘和別人的約定
真的是很令人感到生氣
難道沒有人教他們要尊重別人嗎?
不喜歡做的事就可以刻意選擇忘記約定嗎?
不過也是因為"在乎"所以才覺得氣憤
雖然"了解"但還是覺得很氣憤

總之
以後不想去就不要隨便答應別人
就算真的有事要反悔也要提前幾天說不去
不然實在是太不用心又辜負別人的好意了
奇怪
這不是很基本的公民與道德嗎?
怎麼現在這麼多人都不懂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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